闽新广〔2018〕615号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连续性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18年度
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根据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的通知》(新广发〔2017〕122号)和《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全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专项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闽新广〔2018〕46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8年度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性出版物核验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换证范围
2018年10月30日前由省局、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批准登记的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均须参加本次年度核验换证。
二、核验换证内容和要求
(一)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须严格依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刊载《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刊载的内容,是否刊载有政治导向错误、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和违反社会公德方面的内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编辑、印刷、发送等编印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是否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是否在社会上征订发行、在公共场所摆放、传播到境外、收取费用、刊登广告、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是否与外单位以“协办”形式进行印刷发行;是否在名称中使用“××报”(原高校校报转入连续性内资系列的除外)、“××刊”或“××杂志”等字样;是否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是否在明显位置(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和期号等。
3.是否擅自变更准印证的登记项目,是否存在“一号多刊”及出租、转借、转让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等问题。
4.是否按要求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缴送出版物样本。
(二)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要对照以上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形成自查书面报告。有违规行为的,要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已在社会上征订收费的,必须全部作清退处理,并在年度核验换证时提交清退清单复印件(加盖编印单位公章)。
2.未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未在明显位置(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和期号的,存在刊登广告、刊登多家理事、协办单位,以及存在冠以“××报(原高校校报转入连续性内资系列的除外)”“××刊”“××杂志”等违规情况的,须提供整改后最新编印的样本1份。
3.未及时寄送样本或样本不齐的,核验换证前请先补齐样本。
(三)各编印单位要认真填写《福建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18年度核验换证表》,填写内容须真实完整。
(四)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省局和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将予以通过年度核验换证;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将注销其准印证。
三、核验换证流程
(一)参加年度核验换证的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度自查报告一份(加盖编印单位公章)。自查报告要真实全面,认真对照本通知明确的核验换证内容,结合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撰写。自查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应提供相应情况材料。
2.《福建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18年度核验换证表》一份(加盖编印单位公章)。
3.《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原件。
4.提交2018年度最后两期样本一套。未能提交样本的,必须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未能正常编印。
(二)省属、高校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年度核验换证工作由省局直接负责。各编印单位按照年度核验换证要求备齐材料后到省局新闻报刊处办理核验换证手续。
(三)各设区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年度核验换证工作,由所在设区市(平潭)局负责通知、完成核验换证。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及时办理年度核验换证手续。对未说明充分理由又逾期不报送核验换证材料的单位,省局和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将予以暂缓换证处理;对经催告后仍不参加核验换证的单位,省局和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直接注销其准印证,取消其编印资格。
(二)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结合原总局关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项督查通报的情况,全面梳理各辖区内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对应由出版单位出版的文学作品、教材教辅、学报(以刊登学术论文为主)等一律注销其准印证,不再重新核发换证。
(三)核验换证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全省各地完成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换证工作。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请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各辖区内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核验换证情况分别报备省局印刷发行处和新闻报刊处。
(四)省属、高校核验换证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出版中心大楼1911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局新闻报刊处吴仁鉴;联系电话:0591—88116525;传真:0591—88116525。
福建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QQ联络群:159272926(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姓名)。
(六)本通知及附件请登录省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xwcbgdj.fujian.gov.cn/)“年度核验”栏目或我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QQ联络群内“文件”栏目下载。
附 附件1.福建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18年度核验换证表(省属、高校)
2.福建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18年度核验换证表(设区市)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代章)
2018年11月7日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18年度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