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拉低政府税收收入 政策红利惠及企业和个人
发布时间:2019-04-16 10:14
减税降费带来的直接影响,一方面是企业和个人负担的减轻,另一方面是政府税收收入的下降。目前这一影响已初步显现。一季度,全省税收总收入1247.26亿元,增长5.8%,比上年同期回落8.9个百分点。1月、2月、3月增速分别为10.1%、4.8%、-2.3%,增速趋缓。随着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推进,影响将进一步增强。
作为主体税种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季度比上年同期均出现回落。 增值税增长10.9%,比上年同期回落7.2个百分点; 企业所得税增长5.3%,比上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合计增长2.4%,比上年同期回落9.2个百分点; 与个人相关的个人所得税降幅更大,一季度下降了19.7%,比上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其中,1月、2月、3月分别下降8.7%、27.5%、22.9%,自2018年10月以来已连续6个月负增长。
在政府税收收入下降的同时,企业和个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增值税税率持续下调,惠及了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所有行业;通过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引入超额累进计税方法等,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得到有效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的减半征收,惠及了全省80%以上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和个人对减税降费的获得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