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少数民族贫困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8 09:13
信息来源:
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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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少数民族贫困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民族宗教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0元的少数民族贫困村帮扶工作,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2019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少数民族贫困村)专项资金指标 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上述指标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少数民族贫困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明细表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提前下达2019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少数民族贫困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明细表
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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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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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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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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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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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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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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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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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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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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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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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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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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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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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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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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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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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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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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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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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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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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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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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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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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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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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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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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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垵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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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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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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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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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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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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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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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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