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思路
——明确高中阶段教育的地位作用。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
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对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具有重要意义,对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具有基础性作用。
——明确我省发展定位与工作重心。2017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就已超过95%,进入全面普及阶段,普职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已较好地解决了“有学上”问题,基于这一现实基础,新时代推进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必须面对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与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高中供给不充分的矛盾,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切实把补足高中阶段学校办学短板,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基本目标定位,努力解决“上好学”问题,并以高水平高质量的高中教育来巩固提升普及成果,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为此确定从我省实际出发,制定实施“福建省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明确我省发展基础与不足。2017年以来,我省围绕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及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建立达标普通高中定期复评、动态管理机制等改革措施,取得明显效果,省达标普通高中占比超过80%、在校生超过90%,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实现达标。但普通高中与中职教育在质量提升上都还存在制约因素,普通高中方面,主要是学校布局结构不合理、部分学校条件相对薄弱、内涵建设不够到位等问题;中等职业教育方面,主要是学校办学条件亟待提升,“双师型”教师仍然短缺、吸引力还不够强等,普职协调发展任务仍然艰巨。在主要任务、政策措施上,对接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新课程实施,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强化学校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内涵办学、招生改革等,体现福建特点、适应福建实际。
二、主要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教育结构更加合理;高中阶段学校布局与资源供给、教师队伍配置、办学条件配备、经费投入保障、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满足办学和课程改革需要,学校内涵建设、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全省培育5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100所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设学校,建成35所左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5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
三、主要任务措施
统筹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根据发展目标,紧盯我省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确定“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条件保障、提升高中阶段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持续提升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等六项主要任务。对应主要任务,提出“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扶困助学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考试招生改革”等八条主要措施。
为保障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党建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建责任落实,作为新时代办学治校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认真落实。把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强化政府责任,细化政策措施,确保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
四、主要政策突破
(一)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有新要求。围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普通高中适应考试招生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办学吸引力出发,提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要求。
——普通高中方面,一是重点优化学校布点和规模配置,整合布点重复、生源萎缩的公办高中,确定单个校区高中部办学规模和高中班生额上限(3000人和50人),衔接中考中招改革方案;二是重点强化经费投入,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达标高中建设、培育示范高中等要求,采取奖励优质高中措施,提出“达标高中优先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当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措施。三是重点突出投入效益,根据高考综合改革和课程改革需要,对接《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和达标高中全面复评机制,强调要“优先配置普通教室、功能教室,确保一级达标高中按班级数的1:1.3比例配置教学用房,二三级达标高中按照1:1.2配置教学用房”。
——中等职业教育方面,一是重点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建设,以高职院校引领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引导中等职业学校调整专业结构。二是重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分级建设,各设区市规范化及以上等级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于50%。三是重点完善投入机制,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措经费机制,强调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5〕80号),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规定,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
(二)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有新举措。对接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一是落实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适当提高高中师生比。加大教职工编制跨行业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多渠道补充教师编制不足。无法增编的地区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岗位结构,现行标准上,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已超岗位数的学校,可采取“退二聘一”的方式缓解职称评聘矛盾。三是探索优化优质高中职称管理,试点对省级示范高中建设学校将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下放学校,由学校自主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任。
(三)提升高中阶段治理能力的有新机制。对普通高中,突出以内涵管理支撑质量提升。结合新高考、新课改产生的新要求,提出:一是推进普通高中现代治理、综合治理,通过强化自身建设,增强改革适应能力。二是继续实施达标高中全面复评,以动态管理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切实发挥以评促建作用。三是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与示范辐射,继续实施示范高中、课改基地等高中项目建设,同时注重推动示范高中捆绑本地区初中、高中及外市高中协同发展。
对中等职业学校,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一是重点增强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与产业园区同步建设,探索建设省级职业教育园区,鼓励设区市在工业园区建设分园。二是推动专业与产业紧密对接,建设一批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和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三是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材开发、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各环节。四是大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构建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机制。
(四)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文件与我省中考中招改革方案同步研制、无缝对接。一是突出设区市统一管理招生计划、报名考试、招生录取等各环节,促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过程管理规范有序,结果公平公正。二是强调设区市要按照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三是落实对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跨县域招生或自主招生校数和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