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成效初显_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_ 福建省粮食局
厦门市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时间:2018-01-30 00:00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2016年12月经厦门市国资委、粮食局批准,厦门市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好年东米业有限公司、自然人合资成立国有控股企业厦门储备粮集团好年东有限公司厦门市储备粮管理集团出资51%,好年东米业出资10%,自然人39%,主要业务是稻谷和大米的储存、加工、销售。公司采用合资经营模式,有利于最短时间完成品牌的嫁接运营,保障粮食经营业务拓展。

公司成立后,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完善法律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集团公司3人,好年东米业2人,分别担任董事长、常务副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另聘用副总经理1人集团公司委派监事1人。下设营销部、生产部、财务部、行政部,构建扁平化管理组织结构。公司对重要岗位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薪资,参照行业水平相应提高;对一般人员保持聘用,适当调整。通过构架优化、职薪调整,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提升经营效率。公司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经销商、销售渠道、经营片区市场资源整合稳定扩大内区销售拓展外区市场,优化公司营销网络;及时完成商超转档,全面完成原有好年东米业业务对接;加强产销协作与五常市商务粮食局签订产销协作协议,稳定优质粮源保障厦门消费市场需求优选原粮供应商,与多个主产省、20多个稻米生产收储企业农场种子公司开展合作落实优质粮源三是加强团队建设。开展团队培训,提高营销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严格营销目标实绩效益与薪酬挂钩考核制度,激励和提高团队执行力和创造力;积极开拓新市场,优化经销商渠道拓展漳州、泉州、龙岩、三明大区经销商通过新建新品、活动排促、劲爆单品、消费者互动专案促销活动等方式树立好年东品牌形象,有效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影响力四是重视技术提升。狠抓新品项对接积极组织参加粮食产销福建洽谈会,进一步对接稻米产业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夯实引粮入厦中国好粮油示范基础进一步与厦门大学合作,结合“一带一路”战略,计划把厦门大学的优质稻新品种引到柬埔寨稻区产业化生产,其优质稻米再返销出口回厦门,实施“两头在,中间在外”的现代农业发展战略。为提高稻米加工质量,保持优质大米固有的营养活性新鲜物质,对原有稻米生产线陈旧老化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有效提高大米加工的时效和优品率。

公司成立一年,全年完成采购总量2.7万吨营业收入10451万元保质保量完成市级800吨应急储备大米、省级动态储备1500吨稻谷管控及省储备粮4500吨稻谷包干轮换任务。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军粮定点加工企业、福建省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厦门市应急定点粮油加工企业、厦门市第十六批地产工业品推荐目录,“好年东有机米”列为福建省“中国好粮油”遴选推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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