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但仅从资管业务层面理解资管新规的重要性远远不够,它实际上是推动我国金融行业转型发展、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顶层设计。近日,《金融时报》记者就资管新规如何重塑我国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对中国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有哪些影响等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盛松成。
《金融时报》记者:资管新规是如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的?
当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等于将影子银行赶尽杀绝,影子银行实际上是中性的,应积极引导影子银行向好的方向发展,注重金融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的动态平衡。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7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0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42亿元。其中,表外融资合计减少4886亿元,同比减少4244亿元。这是造成7月当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同比下降的最主要原因。而1月至7月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99.3%,这意味着在所有融资渠道中,实体经济仅能依靠人民币贷款融资,其他融资工具和融资渠道几乎都没有得到利用。即便在本世纪初,人民币贷款在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的占比也还不到92%。
银行信贷承接表外融资收缩的规模是有限的,且银行贷款并不能满足企业所有的融资需求,因为银行面临自身资本和流动性的限制,同时银行贷款审批流程比较严格。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较弱,对影子信贷依赖性较高。而风险事件往往会在最薄弱的环节爆发,近期P2P平台的频频“爆雷”,市场资金紧张在某种程度上可谓压倒P2P平台的“最后一根稻草”。除了企业因自身经营不善导致市场出清外,应尽可能避免融资环境趋紧和银行风险偏好下降触发违约的风险。尽管人民银行通过定向降准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和市场化债转股,然而目前银行的风险偏好已经大大降低,这恐怕也是近期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宽松难以缓解实体经济资金紧张的原因之一。
近期央行与银保监会、证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样考虑了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该通知明确公募产品在满足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前提下,可以适当投资非标资产,且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这些都是利于经济实现平稳过渡、满足实体经济融资现实需要的安排。
《金融时报》记者:资管新规在优化我国金融市场结构方面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盛松成: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主导,直接融资发展不是很充分。为了引导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本源,避免其沦为变相的信贷业务,资管新规或将逐渐改变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企业的一部分融资需求也会转向直接融资,倒逼我国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不断丰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具。同时,打破刚性兑付将提高投资者对股票和债券的需求,带动直接融资发展。
此外,资管新规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因为打破刚性兑付将削弱理财产品的吸引力,而既能提供保障又有契约保证收益的保险产品会更受稳健投资者青睐;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而保险投资以债券和银行存款为主,更符合稳健投资的要求;保险资金来源于保费收入,现金流长期而稳定,不存在滚动发行隐患;规范期限错配也符合保险资金与长期投资的天然匹配性。
《金融时报》记者:目前,我国金融迎来了新一轮对外开放,资管新规能否提升我国金融的国际竞争力?
盛松成:我国金融服务的国际竞争力仍有待提升。从金融服务贸易出口份额来看,无论是金融服务还是保险及养老服务,欧盟和美国都是出口最多的地区。其中,欧盟占全球贸易份额超过一半,剔除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其金融服务出口份额仍然超过全球的五分之一,而欧盟保险及养老服务出口占全球贸易份额更是高达34%;美国金融服务出口额占全球的23%,保险及养老服务出口占全球的近15%。而中国大陆地区在全球金融和保险服务贸易主要国家和地区中的排名靠后。
资管新规明确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通过净值波动及时反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既使投资人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风险自担,也更加容易对资产管理人进行考核,这意味着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优秀管理人脱颖而出。
而在近日证监会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办法和运作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中,也强调严格落实资管新规关于去通道的要求,“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合同约定让渡管理职责,禁止管理 人按照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指令或者建议进行投资决策”。这同样反映了对金融机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的要求。
《金融时报》记者:能否介绍一下资管新规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
盛松成:在资管新规下,刚性兑付将不再可行,资金池也将得到严格规范。此外,资管新规大幅提高了合格投资者门槛,使风险匹配原则得到有效遵循,确保打破刚兑的实际执行。这将从根本上完善金融市场定价功能,使风险和收益相匹配。
刚性兑付推高了无风险收益率、扭曲了市场定价机制,因而影响市场效率,也是导致高杠杆的主要原因之一。刚性兑付“文化”下,金融机构为了在基础资产的选择上,重“抵押”而轻“尽调”,或者更加偏好政府信用和国有企业,从而加剧我国金融市场的“所有制歧视”。我国企业部门的杠杆率较高的一个主要来源是国企的高杠杆。研究表明,国有企业出现连续亏损时,其国有属性在借贷成本方面为其提供了巨大的优势。刚性兑付实质上将风险强加给了金融机构。作为应对,金融机构往往采用资金池来“拆东墙、补西墙”。这样做从表面上看可以通过一个项目的收益去弥补另一个项目的亏损,却反而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因为在刚性兑付下,无论是出于逐利还是迫于弥补资金成本抬升的压力,金融机构都将最大化其剩余收益(即扣除承诺给投资者的固定收益之外的部分),容易过度承担风险。
同时,打破刚兑也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目标一致。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利率市场化,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可以在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自主决定上浮、下浮的比例。存款利率也是同样。当然,在实际执行中,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和MPA考核在定价方面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曾表示,“目前中国仍存在一些利率‘双轨制’,一是在存贷款方面仍有基准利率;二是货币市场利率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我们的最佳策略是让这两个轨道的利率逐渐统一,这就是我们要做的市场改革”。而随着资管新规的实施,金融市场的定价功能将更加完善,从而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