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构建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一是扫黑除恶。全市共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11条,劝散非法社会组织6家,责令整改3家,制止开展非法活动2家。
二是监督检查。每年年检率达90%、下发《整改通知书》60多份;每年“双随机”检查社会组织10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0多份;社会组织评估率达80%。
三是财务审计。社会组织法人离任、注销清算审计由原来社会组织自行委托转变为民政部门组织。三年来共审计社会组织353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98份。
四是信用管理。建立社会组织“红名单”、“黑名单”制度。目前,向全市社会信用平台推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3156条;55家社会组织列入“红名单”,3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