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第三孩条件,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我省的夫妻,可以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业务流程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闽卫政法函〔2016〕213号)。
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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