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服务证办理_高频服务_中国福建

再生育服务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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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第三孩条件,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我省的夫妻,可以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业务流程

办理依据: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闽卫政法函〔2016〕213号)。

申报材料:

  办理再生育审批需提供:  (1)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  (2)再婚家庭的:属离婚后再婚的,需提供一方或双方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残疾子女的,需提供设区的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书面鉴定结论。  (4)属少数民族的... [详细信息]

受理部门:

  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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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