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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南政办〔2019〕16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03-22 10:17   字号:T  |  T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经法定程序审批和报备,已正式实施。为更好 地 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各地要按照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和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 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要 将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强化用途管制,加强各类规划与永久基本农田的衔接,强化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 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 “ 非农化 ” ,保护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各地要 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认真开展划定成果核实工作,全面清理划定不实问题。

  三、加强各类保护区范围的用地管理

  各类 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生态安全的有力手段,是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实现永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类 保护区 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要 严格执行各类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把各类保护区建设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类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关保护区规划,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行保护职责。

  四、加强准入审查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涉及各类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建设项目选址(线)应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区,确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的,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各类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踪,开展生态监测,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

  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精神, 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充分发挥用地预审源头把关作用,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要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批准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管理和补划方案的要求,量质并重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上图入库工作,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监管平台进行严格监管。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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