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机构管理处_ 处室信息_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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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主要职责: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协调、管理中央、省外和境外广播电视媒体驻闽机构。
  处室负责人:陈永福
  处室联系电话:0591-88116540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主办: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承办: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755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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