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指示及省司法厅党委的部署,统一领导和管理全省“148”工作。
二、建立、规范全省“148”工作机制,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内、外部联动单位的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全省“148”内外联动工作的指挥,负责全省“148”工作重大案件的督查办。
三、组织全省148工作人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提供热情、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围绕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认真总结经验,定期整理分析全省各地群众所关注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掌握社情民意,报告党政领导。
五、受理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职业人员的投诉和举报,部署查处措施并告知查处结果。
联系电话:0591—8771368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邮编: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