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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分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组织培训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调研。 办公室:0591—87528421 业务部:0591—87531001 受理部:0591—8753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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