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律援助中心_管理单位_福建省司法厅

省法律援助中心

省法律援助中心

    正处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分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组织培训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调研。

    办公室:0591—87528421 业务部:0591—87531001 受理部:0591—8753094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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